精选土地承包合同合集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改革,高效益发挥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繁荣,根据中央关于农村深化改革可继续延长承包期的指示精神示范场决定将西马场土地6.5亩例为创汇承包地进行承包,由场内职工房长伟同志以每亩按保资地每亩40元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后协议:
一、承包期定为二十年,即一九九五年 至二O一四年。如承包期满国家政策没有变化,乙方可延续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金乙方必须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乙方每年向甲方缴承包金240元。
三、土地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土地使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保护甲方对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须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不准在承包土地中葬坟、取土、买卖、建房、转让等条例规定;如有违犯按政策处理。
五、承包期内因上政策改变和国家需要征地,需服从国家政策规定,国家对地上浮着物的赔偿全部归乙方,对土地的补偿费归甲方。如果国家增添农业税等特产税,甲方仅承担农业税,特产税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返上述款项,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并予以处罚,如甲方违返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诉讼追赔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
七、甲乙双方必须保守合,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修改,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即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甲方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积、养殖业
面积:甲方将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缴纳时间
承包期限共年,从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该承包土地搞养殖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权对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国家与政府征用土地时,可随征随用,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权将土地随时收回,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依法搞好养殖业,不违法经营,不得栽种树木、粮油作物,水电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土地承包合同 篇3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甲方:西戈壁镇五道沟村村民 努尔山买兰 乙 ……此处隐藏3309个字……,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共计 年。
2、承包地价: 元/亩/年。
3、承包金额: 亩土地 年,共计元整(大写金额: ) 。
4、付款方式:每年承包金额元,每一年一缴。
三、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经营,甲方有监督的义务。
2、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承包面积及承包期限。
3、乙方自己负责水源,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打机井,机井所有产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弃耕、抛荒。
5、乙方有配合甲方执行条田规划、建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合同期内如遇到征迁、损毁等,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土地恢复原状交回甲方。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若甲方违约,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相应损失。
3、甲方不得因领导变化而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开发土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0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二条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面积 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每年共计承包金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需于 年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付 年全年的承包金 元,自 年开始于当年的 月 日前支付当年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第八条 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该土地。
第十六条 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发包方的权利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二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发包方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七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三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